2005年5月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喜欢轧闹猛难免吃误伤
谷子

  洪某看人打架,结果被人家误解,一抬脚便顶裂了洪某的膀胱。永嘉县瓯北镇金甲为儿子满月办酒。宴散后,金乙、金丙等人因停车问题与潘某等人发生纠纷并斗殴。金甲闻讯赶到现场,误认为看热闹的洪某是来帮对方打架的,便用膝盖顶了洪的腹部。经法医鉴定,洪某膀胱破裂,构成重伤。事后,金甲赔偿了洪某45000元,并投案自首。近日,金甲被永嘉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,缓刑2年。